【〔續文獻通考經籍考〕】
【辭書名稱】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
〔續文獻通考經籍考〕58卷,清嵇璜奉敕撰。
元馬端臨〔文獻通考〕,斷至宋寧宗嘉定以前。
採摭弘富,體例詳賅,元以後,無人能繼作。
明王圻雖曾捃拾補綴,有續作254卷,惜體例糅雜,顛舛叢生。
清高宗乃於乾隆12年(1747)敕令博徵舊籍,採宋、遼、金、元、明五朝事跡議論,彙編為〔續文獻通考〕一書。
〔續文獻通考〕,凡26門,250卷。
其中卷141至198,共58卷,為〔經籍考〕,著錄宋寧宗至明末的典籍。
按馬氏於所著〔經籍考〕中自序其內容說:「所錄諸書,夫以四代史志列其目,其存於近世而考者,則採諸家書目所詳,並旁搜史傳,文集、雜說、詩話,凡議論所及,可以紀其著作之本末,考其流傳之真偽,訂其文理之純駮者,則具載焉。」
〔續文獻通考經籍考〕除不錄佚亡之書外,體例大抵沿襲馬氏〔通考〕,每書之下,略述作者爵里始末,偶加案語以敘述其書大旨,有時還摘錄原書序跋,供作參考。
而於圖書的部次,離他依據馬氏四部,但類目則略有更替,例如馬氏〔通考〕將名、墨、縱橫諸家各列專類,〔續通考〕則將之併入雜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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